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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推荐2011年招生宣传工作人员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1-05-24     浏览次数:

     

通  知

 

关于推荐2011年招生宣传工作人员的通知

各院(系)、处(室):
    为了做好我校2011年本科招生宣传工作,不断提高生源质量,学校拟组建2011年招生宣传工作队,抽调部分在职教师、干部或离退休人员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宣传工作人员的任务
    招生宣传工作人员由各学院(系)、各职能处室推荐的在职教师、干部或离退休人员组成,执行本年度的招生宣传任务,具体任务如下:
    1.按照招生办公室的统一安排,赴有关省市或地区参加高考招生咨询会、到重点中学进行招生宣传,向考生、中学老师及家长介绍学校、各专业基本情况和招生政策、提供咨询等事宜;
    2.参加陕西省招生办组织的高考巡视;
    3.协助招生办公室做好网上咨询、电话咨询、电视直播等宣传工作,以及做好考生及家长来校咨询。
    二、招生宣传人员条件
    1.热爱招生宣传工作,熟悉学校的历史、现状和院系专业设置、师资等学校总体情况以及招生政策(在职教师、干部要求在校工作五年以上);
    2.身体健康,能承担出差任务;
    3.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责任心强,原则性强;
    4.普通话标准,有较强的宣传能力和社交能力;
    5.能服从招生办公室的统一调配,在6月高考志愿填报期间能抽出时间完成安排的招生宣传任务。
    近几年参加过招生宣传或录取的人员优先考虑。
    三、推荐程序及确定人选办法
    1.在职人员由各单位组织填写《2011年本科招生宣传人员报名登记表》(可从招生网下载),教职工人数较多的学院选派人员不少于5名,教职工人数较少的学院选派人员不少于3名;离退休人员可在招生办公室领取或登陆招生网下载报名登记表并详细填写,于5月26日前报送或传真至招生办公室;
    2.招生办公室将根据条件筛选,确定参加招生宣传人员名单,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同意后通知本人,参加学校组织的培训。
    四、其他
    1.被确定参加招生宣传工作的人员将进入招生宣传人员库,作为以后选派外出的校招生宣传员;
    2.所有招生宣传人员均须参加关于宣传工作的培训;
    3.招生宣传工作是学校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各学院(系)宣传本学院(系)和专业的有效途径,请给予积极支持。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7091406、87091407   传真:87092049
    电子信箱:zhaoshb@nwsuaf.edu.cn

    附件:2011年本科招生宣传人员报名登记表


                              米乐集团处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 1、 2011年本科招生宣传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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