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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1-07-01     浏览次数:

     

各学院(系)、有关处(室)、直属单位:

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定于2011747日(南校区2011745日)进行。为加强期末考试的组织管理,确保考试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与地点

北校区:201174-7日(20周星期一~星期四) 北校区8号教学楼

        上午8301030  下午15001700  晚上19302130

南校区:201174-5日(20周星期一~星期二) 南校区1号教学楼

        上午8301030  下午15001700

二、考试组织与管理

教务处负责考试的组织领导,做好考试安排。各学院(系)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系)学生的考试管理工作,督促本学院(系)主考教师和监考教师切实履行考试职责。

三、制卷与阅卷要求

1、试题采用AB卷制。命题教师根据教学大纲及考试命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按时递交题量相当,难度一致的AB两套试题,到所在院系办理试题审批、登记、印制等有关手续(附件1-2)。

2、各学院(系)根据期末考试安排表(附件3),在每AB两套试题中随机抽取一套题送教务处办理制卷手续;另一套题专业课各学院(系)保管、公共课送教务处保管用于补考。

3、教务处组织试卷印制工作。试卷印制完成送交教师所在学院(系)后,主考教师必须对试卷印刷质量和份数进行全面检查;命题教师、审题教师、教研室主任和院系教学秘书对命题质量、试卷格式和试卷保密工作负责。

4、本门课程考试结束后,专业课5个工作日内、公共课7个工作日内,任课教师应将学生成绩录入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同时在系统中进行试卷分析,并将学生成绩单、试卷分析材料、试卷及时存档备查。

四、考务与其他工作

1、教务处做好制卷、考场安排、学校巡考和考务人员安排等考试组织管理工作。

2、学校巡考对学院考试工作进行评估(附件4),评估结果将作为学院教学工作状态评价的重要依据。

3、各院系应认真做好考前动员、学生诚信教育和监考人员培训,并将院系领导及教学秘书(干事)巡考安排报送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4、宣传部利用网络、校报、广播等媒介,围绕期末考试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5、学生处、团委配合院系做好学生考前动员和诚信教育工作。

6保卫处做好考试期间南、北校区教学楼所有通道畅通,维持正常考试秩序。

7、后勤管理处应确保教室桌椅完好、供电正常,教师休息室提前30分钟开门,考试开始、结束电铃信号准时无误。

8、校医院在南、北校区考场办公室分别安排医生值班。

考试工作是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各学院(系)、有关处(室)、直属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明确责任,确保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肖小平    联系电话:87092245

 

附件:

1附件1、普通本科课程考试命题审批表.doc

2附件2、本科课程试卷印制登记表.xls

3附件3、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xls

4附件4、院系考试管理工作评估表.doc

 

                                             教 务 处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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