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
根据学校2010年清明节放假安排,4月3日至4日为公休日,教学活动按原课表照常进行; 4月5日为清明节,法定节假日,放假一天停课,所耽误的课程若需要补课,清明节后任课教师到教务运行科办理补课手续。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