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及广大教师:
公共选修课是学校专业培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一步优化学生知识结构,培养个性和兴趣,增强学生能力,提高学生文化品位、审美情趣、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落实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的主要途径。为了保证下学期公共选修课的选课,教学正常运行。现将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公共选修课教学任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1年1月14日至2011年1月19日。
二、申报要求:
1.上课时间:下学期集中安排第三周至第十五周的星期六。
2.学时要求:每门课程为20个理论学时,计1个学分。
3.教学任务量要求:每位申报教师一学期申请开设的课程门数不超过2门,教学班总数不超过3个。
4.教学班人数规定:90人(含90人)以下的教学班为小班,91~200人教学班为大班。小班选课人数少于30人不予开班,大班选课人数少于60人不予开班。
5.申报课程范围:我校所有学科类型的通识性课程,鼓励人文社会科学类课程的申报。
6.申报教师条件:开课教师须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且从事教学工作三年以上,在该课程的学科领域内有专门的研究。
三、申报程序:
所有申报课程由开课教师到学院登记,请教师认真填写《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申请开设公共选修课教学任务登记表》,由开课学院统一汇总上报教务处教务运行科。凡申报开设新课程须填写《MILE米乐中国公共选修课申请表》和《MILE米乐中国公共选修课课程内容介绍》,由教师所在学院审核并填写意见,学院汇总后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科审批,教务处审定通过后,编写课程代码,予以落实任务。
附件:
1、
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申请承担公共选修课教学任务登记表.doc
2、
MILE米乐中国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doc
3、
MILE米乐中国公共选修课课程简介.doc
教 务 处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四日